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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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赔偿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清单
如厂里买了社保,按如下方式赔偿:
1.停工留期薪工资或工资差额。公司支付!
2.护理费 公司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个月X2906元/月(厂方参保基数) 社保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 7个月 X (平均应发工资 ― 2906)。公司支付!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个月 X 2906元/月。社保支付!
6.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差额:1个月 x (平均应发工资 ― 2906)。公司支付!需辞工后,再能向社保局申请领取!
7.一次工伤就业补助金:4个月 x 离职前平均工资!
公司支付,需离职才支付!
8.住院伙食费70元/天,社保支付!
工伤赔偿数额应注意哪些问题?
工伤致残的赔偿数额问题,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即可。但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1.关于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标准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35条的规定: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数额,都是根据受伤者受伤前月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在这里,月工资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数额的决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受伤者受伤时正常工作的月工资,而不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关于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问题。审判实践中发现,有的被告(企业单位)在诉讼中为了减少对工伤者的赔偿数额,在法庭上故意将工资标准区分为月工资和伙食补助费两部分,这实际上是一种不诚实的表现,法院在审理时应特别注意。
3.关于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必须注意,这一规定不是呆板的,而是灵活的。也就是说,究竟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由受伤职工自己决定,而不是由用人单位决定,也不是由法院决定。因此,在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主动征求工伤致残者的意见,然后决定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计发。
现在你已经了解了赔偿标准,那么就要去申请赔偿了,那么如何申请赔偿呢?
伤残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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